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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大豆农业气象观测的规则,包括观测原则和地段选择,发育期、生长状况、生长量、产
量要素、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田间工作等的观测时次、项目、标准和计算方法,观测结果的记载
记录格式等内容以及观测簿表填写。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大豆农业气象观测的业务、服务和研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平行观测 parallel observation
观测大豆发育进程、生长状况和产量的形成情况,同时观测相关的环境要素。
2.2
植株密度 plant density
单位土地面积上大豆植株的数量。
注: 以株数每平方米表示。
2.3
大豆空秕荚 empty and blighted pod
荚果中无粒或不足正常籽粒1/4的荚。
观测大豆的发育进程、生长状况、产量,并同时观测大豆生长环境的物理要素(包括气象要素等)。
大豆观测地段的气象条件与气象观测场基本一致时,气象台站的基本气象观测可作为平行观测中
的气象要素部分。
应在相对固定的观测地段进行系统的观测;在大豆生育的关键时期以及当农业气象灾害、病虫害发
生时,应根据当地服务需求进行较大范围的农业气象调查,增强观测的代表性。
应选择能代表当地一般情况下气候、土壤、地形、地势、耕作制度及产量水平的地段作为观测地段。
地段一旦选定宜保持长期稳定,确需调整时应选择该地段邻近的农田,并对调整情况进行记载。地段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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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的具体要求见附录 A。
播种期、出苗期、三真叶期、分枝期、开花期、结荚期、鼓粒期和成熟期。
播种期按实际播种日期记载;出苗期通过目测确定并记载。
其他发育期进行隔日观测,若规定观测的相邻两个发育期间隔时间很长,在不漏测发育期的前提
下,可逢5和旬末观测,临近发育期即恢复隔日观测。具体时段宜由台站根据历史资料和当年大豆生长
情况确定。
在观测地段4个区内,各选有代表性的一个点,作上标记并编号,并在此观测发育期。
4.3.2.1 条播密植:宽2行~3行、长2 m~3 m。
4.3.2.2
穴播:宽2行~3行,每行长可包括15穴(株)~20穴(株)。
4.3.2.3 间套种:条播参照4.3.2.1,穴播参照4.3.2.2。
4.3.3.1
条播密植:观测植株一般不固定,在发育期测点内,每个测点连续取25株。
4.3.3.2 穴播:每个测点连续固定5穴。
4.3.3.3 间套种:条播参照4.3.3.1,穴播参照4.3.3.2。
发育期的确定包括以下几部分:
— 出苗期:子叶在土壤表面展开;
——三真叶期:两片真叶(单叶)出现后,又出现了由三片小叶组成的复叶,并开始展开;
— 分枝期:在主茎叶腋间出现了长约1.0 cm
的侧芽。出现分枝期因品种而异,有的在开花前,有
的在开花后;
— 开花期:花序上展开了第一朵花的花瓣(旗瓣);
--结荚期:落花后开始形成幼荚,长约2.0 cm;
——鼓粒期:荚果籽粒开始明显凸起;
——成熟期:植株变黄,下部叶开始枯落,荚果变干,籽粒变硬,呈现出该品种固有的颜色。
当观测植株上出现某一发育期特征时,即为该个体进入了某一发育期。地段大豆群体进入发育期,
是以观测的总株数中进入发育期的株数所占的百分率确定。第一次大于或等于10%时为该发育期的
始期,大于或等于50%时为发育普遍期。 一般发育期观测到50%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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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因品种等原因,进入发育期植株达不到10%或50%时,观测进行到进入该发育期的植株数连续
3次总增长量不超过5%为止,气候原因所造成的上述情况,仍应观测记载。
4.5.2
如某次观测结果出现发育期百分率有倒退现象,应立即重新观测,检查观测是否有误或观测植
株是否缺乏代表性,以后一次观测结果为准。
4.5.3
因品种、栽培措施等原因,有的发育期未出现或发育期出现异常现象,应予记载。
4.5.4
固定观测植株如失去代表性,应在测点重新固定植株观测,当测点内观测植株有3株或以上失
去代表性时,应另选测点。
4.5.5
在规定观测时间遇到有妨碍进行田间观测的天气或旱地灌溉可推迟观测,过后应及时进行补
测。如出现进入发育期百分率超过10%或50%,则将本次观测日期相应作为进入始期或普遍期。
植株高度、植株密度、 一次分枝数和荚果数。
5.2.1 植株生长高度观测时间:三真叶期、开花期、鼓粒期。
5.2.2 植株密度观测时间:三真叶期和鼓粒期。
5.2.3 一次分枝数和荚果数观测时间:鼓粒期。
在发育期观测点附近,选择植株生长高度具有代表性的地方进行。
对于条播密植大豆,植株不固定,连续取样测量。选4个测点,每个测点取10株,共40株为观测对
象。对于穴播大豆,连续取5穴,每穴任取3株。个别植株因折断或死亡时,应补选。测点中有3株或
3株以上失去代表性时,则该测点植株应全部另选,并在备注栏注明。
具体测量值取从子叶节至主茎顶端(包括花序)值。高度测量以厘米为单位,小数四舍五入,取整数
记载。
第一次进行植株密度测定时,应在发育期观测点附近,各选一个有代表性的测点,做上标志,以后每
次密度测定都在此处进行。如果测点失去代表性时,应另选测点,并注明原因。具体观测方法见附
录 B。
在每个测点连续取有代表性的植株10株,测定一次分枝数和荚果数。
注: 一次分枝数:数出样本上一次分枝的数量,求出单株平均,取一位小数;
荚果数:数出样本上的荚果数,求出单株平均,取一位小数。
在发育期普遍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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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测评定。以整个观测地段全部大豆为对象,与全县(市)范围对比和当年与历年对比,综合评定大
豆生长状况的各要素,采用5.6.3划分苗类的方法进行评定。前后两次评定结果出现变化时,要注明
原因。
评定标准分为三类:
类:生长状况优良。植株健壮,密度均匀,高度整齐,叶色正常,花序发育良好,豆荚多,结实
饱满;没有或仅有轻微病虫害和气象灾害,对生长影响极小;预计可达到丰产年景的水平;
——二类:生长状况较好或中等。植株密度不太均匀,有少量缺苗断垄现象;生长高度欠整齐;豆荚
少;植株遭受病虫害或气象灾害较轻;预计可达到近5年平均产量年景的水平;
——三类:生长状况不好或较差;植株密度不均匀,植株矮小,高度不整齐;缺苗断垄严重;豆荚少、
籽粒不饱满。杂苗很多;病虫害或气象灾害对其有明显的抑制或产生严重危害;预计产量很
低,是减产年景。
大田调查可根据当地的气象决策服务需要,自行安排进行调查。并根据服务需求,记载调查情况并
存档。
叶面积和干物质重量。
三真叶期、分枝期(或三真叶后20
d)、开花期、鼓粒期和成熟期。观测方法见附录 C。
株荚数、空秕荚率、株结实粒数、株籽粒重、百粒重、理论产量、茎秆重、籽粒与茎秆比。
成熟期。
在观测地段4个区取样,先进行数量测定,然后晾晒、脱粒,及时进行重量分析,并日做好观测样本
的保管。具体方法见附录D。
干旱、洪涝、渍害(湿害)、连阴雨、风灾、冰雹、低温冷害、霜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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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观测时间:在灾害发生后及时进行观测。从大豆受害开始至受害症状不再加重为止。
8.2.2 观测地点:
一般在大豆生育状况观测地段上进行,若灾害重大,还应做好全县(市)范围内的
调查。
8.3.1 发生灾害的名称、受害期及受害程度
8.3.1.1 灾害名称
记录实际发生的灾害名称。
8.3.1.2 受害期
灾害开始发生,大豆出现受害症状时记为灾害开始期,灾害解除或大豆受害部位症状不再发展时记
为终止期,其中灾害如有加重应进行记载。霜冻、洪涝、冰雹、风灾等突发性灾害除记载作物受害的开始
和终止日期外,还应记载天气过程开始和终止的时间(以时或分计),以气象台站观测记录为准。
当农业气象灾害(干旱、低温冷害等)达到当地灾害指标时,则将达到灾害指标日期记为灾害发生开
始期,并进行各项观测,如未发现作物有受害症状,则继续监测两旬,然后按实况作出判断,如判断作物
未受害,记载"未受害"并分析原因,记入备注栏。
8.3.1.3 受害症状和程度
记录作物受害的器官(根、茎、叶、花、果实等)、受害部位(上、中、下)及外部形态、颜色的变化等,并
根据表1判断受害程度。
表 1 大豆受害症状及受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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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发生后,记载实际出现使作物受害的天气气候情况,在灾害开始、增强和灾害结束时记载分析。
主要分析导致灾害发生的前期气象条件、灾害开始至终止期间的气象条件以及气象条件发生的变化、使
灾害解除的气象条件、对大豆产量的影响等。发生不同灾害时天气气候情况记载的内容见表2。
表 2 大豆农业气象灾害及期间的天气气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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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测内容包括紫斑病、花叶病、食心虫、蚜虫等。
在观测地段上,结合大豆生育状况进行观测。如有病虫害发生应当立即进行观测记载,直至病虫害
不再蔓延或加重为止。同时记载地段周围危害情况。
记载学名,不得记各地的俗名。
当发现大豆受病虫危害时,记为发生期;病虫发生率高,记为猖獗期;病虫害不再发展时记为停止期。
记录作物受害的器官及部位,并根据表3判断受害程度。
表 3 大豆受害部位及受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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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按实际的项目和内容,用通用术语记载项目名称。
10.1.2 同一项目进行多次观测时,要记明时间、次数。
10.1.3 数量、重量、规格等计量单位用法定计量单位记录。
在发育期观测的同时,记载观测地段上实际进行的栽培管理项目、起止日期、方法和质量效果等。
若田间操作已经结束,应及时向操作人员了解,补记田间记录。
记载的项目和内容包括:
a) 耕地:观测地段各次耕地的起止日期、耕地深度、耕地方式等;
b)
播种:播种的时间和方式;间套种作物名称、日期、规格、间套方式方法等;
c)
田间管理:中耕日期、方法、培土高度、中耕深度等;灌溉时间及方式;病虫害名称、施用农药及
防御措施;农业气象灾害名称及防御措施等;
d) 收获:收获方式、收获日期。
所有观测和分析内容均需按规定填写农气观测簿和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具体填写方
法见附录 E, 簿表样式参见附录 F。
主要从积温、降水、日照条件等方面总结分析大豆播种至成熟期间的气象条件,分析气象条件对大
豆生长发育和产量形成的利弊影响。同时,还应分析气象灾害、病虫害等的发生情况及对产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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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地段选择
A.1 地段选择要求
大豆种植的地段选择有如下要求:
a) 地段品种:当地的主栽品种;
b) 地段面积: 一般为1 hm², 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0.1 hm²;
c) 地段位置:距林缘、建筑物、道路(公路和铁路)、水塘等应在20 m
以上。应远离河流、水库等大
型水体,尽量减少小气候的影响。农林间作不受此限制,但应在地段描述中说明;
d)
大豆生育状况调查地点:能反映当地大豆生长状况和产量水平的不同类型的田块。农业气象
灾害和病虫害的调查应在能反映不同受灾程度的田块上进行,不限于观测大豆的品种。
A.2 地段分区
将观测地段按其田块形状分成相等的4个区,按顺序编号,各项观测在4个区内分别进行。为便于
观测工作的进行,应绘制观测地段分区和各类观测的分布示意图。
A.3 地段资料记载
A.3.1 观测地段综合平面示意图
观测地段综合平面示意图包括以下内容:
a) 观测地段的位置、编号;
b) 气象观测场的位置;
c)
观测地段的环境条件。如村庄、树林、果园、山坡、河流、渠道、湖泊、水库及铁路、公路和田间大
道的位置;
d) 其他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方位和高度。
A.3.2 观测地段说明内容
观测地段需要说明的内容包括:
a) 地段编号;
b) 地段土地使用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c)
地段所在地的地形(山地、丘陵、平原、盆地)、地势(坡地的坡向、坡度等)及面积(hm²):
d) 地段距气候观测场的直线距离、方位和海拔高度差;
e) 地段环境条件,如房屋、树林、水体、道路等的方位和距离;
f) 近3年地段的种植制度及前茬作物,包括熟制、轮作作物和前茬作物;
g) 地段灌溉条件,包括有无灌溉条件、保证程度及水源和灌溉设施;
h) 地段地下水位深度,记"大于2 m" 或"小于2 m";
i)
地段土壤状况,包括土壤质地(砂土、壤土、黏土、砂壤土等)、土壤酸碱度(酸、中、碱)和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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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中、下)情况等;
j)
地段的产量水平,分"上""中上""中""中下""下"五级记载:约高于当地近5年平均产量(千克
每公顷)的20%为"上",高于平均产量10%~20%为“中上",相当于平均产量为"中”,低于平
均产量10%~20%为“中下”,低于平均产量20%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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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大豆密度观测
B.1 条播密植
条播密植需要观测的内容包括:
a) 1m
内行数:平作地段每个测点量出10个行距的宽度,垄作地段应量出2个或以上沟的宽度。
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即厘米量级),然后数出行距数,4个测点总行距数除以所量总宽度,
即为平均1 m 内行数;
b) 1m 内株数:每个测点在相邻的两行各取0.5 m
长错开的一段,数其中的株数,各测点1 m 内 株数之和除以2,求得平均1 m
内株数;
c) 1m² 株数:平均1 m 内行数乘以平均1 m 内株数;
d) 条播大豆"1 m 内行数"的测定,仅在第一次密度测定时进行一次,测定"1 m
内株数"所测长 度,在测点不变的情况下,也仅在第一次密度测定时进行一次。
B.2 穴播
穴播需要观测的内容包括:
a) 1m 内行数:同条播密植;
b) 1m 内株数:每个测点连续量出10个穴距的长度(测量方法同1 m
内行数),数出其中的株数, 各测点的株数之和除以所量总长度即为1 m
内株数;
c) 1m² 株数:即平均1 m 内行数乘以平均1 m 内株数。
B.3 间套种
间套种需要观测的内容包括:
a) 1m 内行数:量取包括两个组合以上的总宽度。数出大豆行距除以总宽度;
b) 1m 内株数:按条播密植或穴播方法进行;
c) 1m² 株数:即平均1 m 内行数乘以平均1 m 内株数;
d)
间套种作物如果均为选定的观测作物,则应分别测定密度,否则只测定大豆密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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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大豆生长量观测
C. 1 观测仪器和工具
恒温干燥箱(中小型)、干燥器(中小型)、天平(托盘或电子,托盘天平规格:感量0.1
g、载 重 1 kg~ 2kg; 电子天平规格:感量0.01 g、载重100 g~200
g)、求积仪、叶面积仪、塑料薄膜、剪刀、纱布袋(一个
观测地段40个或每个重复10个)、牛皮纸袋(若干个)、牛皮纸标签(与纱布袋数量相同)。
C.2 观测样本量的选择
在观测地段上,每区在密度测点的附近取10株,共40株,沿地面剪下,用塑料薄膜包好,避免植株
体内水分蒸发,影响鲜重,取样后半小时内运回,及时分析处理。全部样本作为测定叶面积和干物质重
量用。如采用面积法测定叶面积,再从40株总样本中任取15株测定其叶面积,然后将叶片放回样本中
进行干物质的测定。
C.3 叶面积测定
C.3. 1 面积系数法
C.3. 1. 1 计算叶面积校正系数
进行叶面积测定和新品种更换的当年,在大豆叶面积最大的时段,对观测品种以坐标纸法或用求积
仪测定其面积,与叶片的长宽积之比,即可求出叶面积校正系数。在地段有代表性的地方连续取15株,
取其30片~40片展开的绿色完整叶片,大豆每株应采大、中、小各一片复叶进行测定。用直尺沿叶片
主脉量取每片叶的长度和叶片最宽处的宽度,求出各叶片乘积。将叶片平展于坐标纸上,准确描下其图
形,若叶片由于失水而卷曲,可浸入清水中待展开后擦干水描绘。读出图形中的叶面积;或用求积仪求
出叶面积。为保证读数准确,应经过校对。叶面积校正系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style="width:2.36in;height:0.68002in" /> ……… … … … (C.1)
式中:
K— 叶面积校正系数;
n — 叶片数;
S,—— 叶面积,单位为平方厘米(cm²);
L,— 叶片长度,单位为厘米(cm);
D;—— 叶片宽度,单位为厘米(cm)。
叶片长宽、叶面积均取一位小数。叶面积校正系数计算结果取两位小数。
C.3. 1.2 测定叶面积和叶面积指数
测量叶片长宽:方法同C.3. 1. 1。
单株叶面积S₁(cm²): 单株上各叶片长宽乘积之和乘以校正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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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² 叶 面 积S₂(cm²): 单株叶面积与1 m² 株数之积。
叶面积指数:单位土地面积上的绿色叶面积数量(以倍数形式表示)。
单株叶面积、1 m² 叶面积、叶面积指数均取一位小数。
C.3.2 叶面积仪测定法
测定叶面积的仪器分别采取叶片测量和田间活体测量,以扫描式活体叶面积测量仪精度较高。
C.4 干物质重量测定
C.4. 1 分 类
大豆按叶片、叶柄、茎(含分枝)、籽粒和荚壳各器官进行分类,分别放入挂上标签经过称量的布袋内
称取鲜重。
C.4.2 标 记
每个样本布袋标签上记明品种名称、器官、袋重。如一个器官有几个袋应加以注明。
C.4.3 样本烘干、称量
将样本袋放入恒温干燥箱内加温,第1小时温度控制在100℃~105℃杀青,以后维持在70℃~
80℃,6h~12h 后进行第 一 次称量,以后每小时称量 一
次,当样本前后两次重量差小于或等于0 . 5%
时,该样本不再烘烤。烘烤温度和时间根据样本大小、老嫩程度等掌握。开始时0.5
h~1h, 以 后 1 h\~~
2h
通风翻动一次,宜排出箱内水分。如样本较多、恒温干燥箱容积小,可称出鲜重后先杀青,然后分批
烘干,也可用蒸汽杀青后晒1 d~2d
再烘干。烘干后样本称出连袋干重。样本取出烘箱后,应先放入
干燥器中冷却再称量,避免冷却过程中干植株吸水影响重量。
C.4.4 计 算
C.4.4. 1 鲜、干重
样本鲜、干重的计算包括:
a)
样本总重:样本分器官鲜、干重(除去袋重)其合计为样本总鲜、干重,单位为克(下同)。
b) 株重:样本分器官鲜、干重除以样本总数,其合计为株鲜、干重。
c) 1m² 株重:单株分器官鲜、干重乘以1 m² 株数,其合计为1 m²
株鲜、干重。 在5.2.2中未规定进行密度测定的时期测定干重时,应加测密度。
C.4.4.2 含水率
含水率按式(C.2) 计 算 :
style="width:2.89997in;height:0.6534in" />
…… …
………… (C.2)
式 中 :
Wc— 分器官或株含水率;
W. 分器官或株鲜重,单位为克(g);
W₂— 分器官或株干重,单位为克(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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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4.3 生长率
生长率以1 m² 土地上每日干物质增长量表示,按式(C.3)
计算。分器官和总干重分别计算。
style="width:1.96667in;height:0.60654in" /> ………… …… … (C.3)
式中:
GR — 生长率,单位为克每平方米日[g/(m² ·d)];
W; —— 本次测定的分器官或总干重,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²);
W;- 1—— 前一次测定的分器官或总干重,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²);
d — 两次测定时间的间隔日数,单位为日(d)。
C.4.5 称量
袋重,鲜、干重采用感量为0.01 g
的天平称量,样本量大可分次称量。样本总重的分器官鲜、干重
的称量和合计值均取两位小数;株重,1 m²
鲜、干重,含水率,生长率计算值取一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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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大豆产量要素观测
D.1 理论产量和地段实产
D. 1. 1 理论产量:分析计算的产量,以克每平方米表示。
D. 1.2 地段实产:通过调查农户,及时记载。以千克每公顷表示,取整数。
D.2 仪器与用具
D.2. 1 天平:感量0.1 g, 载重1000 g 和感量为0.5 g~1g, 载 重 5 kg~10 kg
的天平各一 台。
D.2.2 收获、脱粒、晾晒等加工必需的工具。
D.3 产量结构分析精度
株荚数取一位小数;空秕荚率取整数;株结实粒数取一位小数;株籽粒重取两位小数;百粒重取两位
小数;理论产量取两位小数;茎秆重取两位小数;籽粒与茎秆比取两位小数。在运算过程中不做小数
处理。
D.4 产量结构分析
D.4. 1 取样要求
每个区连续取5穴(穴播)或10株(条播),4个重复共20穴或40株。间套种按照穴播或条播
进行。
D.4.2 分析步骤和方法
D.4.2. 1 株荚数、空秕荚率
数出20株样本的总荚数和空秕荚数,株荚数、空秕荚率按式(D. 1) 和式(D.2)
计算:
式中:
Mzs—
Zis - Zs —
Ka.—
ZkBs—
每株荚数;
样本总荚数;
样本数(株数);
空秕荚率;
样本空秕荚总数。
style="width:1.31342in;height:0.66586in" />
style="width:2.53999in;height:0.65318in" />
… ………… (D.1)
… … … … … … … … … …(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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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2 株结实粒数、株籽粒重
样本植株晒干后(自然风干)脱粒,数出结实粒数,并称其重量,求出平均。
D.4.2.3 百粒重、理论产量
首先将晾晒干的籽粒充分混合后,任意数出两组,每组100粒,分别称量。两组数值相差不大于平
均值的3%时,平均重即为百粒重。如相差超过3%,再取100粒称量,取最为接近的两组数值平均作为
百粒重。
理论产量按式(D.3) 计算:
Tγ=Pcw×PGM … … … … … … … … … …(D.3)
式 中 :
Tγ— 理论产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²);
Pcw—— 株籽粒重,单位为克每株(g/ 株);
PcM— 1m² 株数,单位为株每平方米(株/m²)。
D.4.2.4 茎秆重
20穴或40株样本茎秆干重,除以样本总株数,乘以最后一次测定的1 m² 株数。
D.2.4.5 籽粒茎秆比
籽粒茎秆比按式(D.4) 计算:
式中:
GsR—— 籽粒茎秆比;
Gw— 样本籽粒重,单位为克(g);
Sw— 样本茎秆重,单位为克(g)。
style="width:1.22657in;height:0.62678in" />
… … … … … … … … … …(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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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观测簿表填写
E.1 概述
观测簿表的填写应遵循以下规则:
a)
农气簿-1-1供填写大豆生育状况观测原始记录用,应随身携带边观测边记录;
b)
农气簿-1-2供填写大豆生长量观测记录用,大豆农气簿-1-2可不用手工抄录,打印附上即可;
c) 农气表-1用于填写各项记录的最后统计结果。
E.2 农气簿-1-1 的填写
E.2.1 封面
观测簿表封面的填写应遵循以下规则:
a)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台站名称:填写台站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站名称应按上级业务
主管部门命名填写;
b) 品种名称:按照经农业科技部门鉴定的大豆品种名称填写;
c)
品种类型、熟性:例如蔓生型、半直立型或直立型,早熟、中熟、中晚熟或晚熟;
d)
栽培方式:平作、套作或间作,条播或穴播。如为间套作,要记载间套作作物名称;
e)
起止日期:第一次使用簿的日期为起始日期;最后一次使用簿的日期为终止日期。
E.2.2 观测地段说明和测点分布图
观测地段说明和测点分布图的填写应遵循以下规则:
a) 观测地段说明:按 A.3.2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入;
b)
地段分区和测点分布图:将地段的形状、分区及发育期、植株高度、密度、产量因素等测点标在
图上,以便观测。
E.2.3 发育期观测记录
发育期观测结果的填写应遵循以下规则:
a) 发育期:记载发育期名称,观测时未出现下一发育期记"未";
b)
观测总株数:需统计百分率的发育期第一次观测时记载一次,记载4个测点观测的总株数。穴
播大豆为各穴株总数;
c)
进入发育期株数:分别填写4个测点观测植株中,进入发育期的株数,并计算总和及百分率;
d) 生长状况评定:按照5.6的规定记录;
e)
间套种作物的发育期:在"发育期观测记录"表的备注栏内记载大豆田里套种作物的主要发育
期(目测),不作正式记录;
f) 特殊情况记录:4.5出现的特殊情况和处理情况记入F.1
的"发育期观测记录"表的备注栏。
E.2.4 植株生长高度测量记录
植株生长高度测量结果的填写应遵循以下规则:
GB/T 34808—2017
a) 记录大豆高度测量时所处的发育期;
b)4 个测点按顺序逐株测量,并计算每个测点合计、总和及平均。
E.2.5 植株密度测定记录
植株密度测定结果的填写应遵循以下规则:
a) 记录大豆密度测定时所处的发育期;
b) 宽度:平作地段10个行距的量取宽度,垄作地段2个或以上沟的量取宽度;
c) 行距数:平均每行的宽度;
d) 长度:量取的株距;
e) 1m 内行数:通过"宽度"和"行距数"总和计算的1 m 内行数;
f) 1m 内株数:通过"长度"和"所含株数"总和计算的1 m 内株数;
g) 1m² 株数:由1 m 内行数和1 m 内株数计算的1 m² 株数或订正后1 m²
株数。
E.2.6 大豆产量因素测定记录
记载大豆一次分枝数和荚果数的单株测定值。
E.2.7 大豆产量结构分析记录
大豆产量结构的分析应遵循以下规则:
a) 各项分析记录按照7.1分析项目的先后次序逐项填写;
b) 分析计算过程记入分析计算步骤栏,计算最后结果记入分析结果栏;
c)
地段实收面积、总产量:在大豆成熟后与土地使用单位或户主联系进行单收,地段实收面积以
平方米为单位,其总产量以千克为单位,最后换算出每平方米产量,以克为单位。
E.2.8 观测地段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观测记录
观测地段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观测记录的填写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灾害名称:农业气象灾害按8.1规定和普遍采用的名称进行记载,病虫害按9.1规定和植保部
门的名称进行记载。不得采用俗名。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按出现先后次序记载。如果同时
出现两种或以上灾害,按先重后轻记载,如分不清,可综合记载;
b)
受害期:记载农业气象灾害或病虫害发生的开始期、终止期。有的灾害受害过程中有发展也
应观测记载,以便确定农业气象灾害严重日期和病虫害猖獗期。突发性灾害天气,以时或分
记录;
c) 受害症状与受害程度:按表1和表3的规定填写;
d) 天气气候情况:农业气象灾害按表2内容记载,病虫害不记载此项。
E.2.9 主要田间工作记载
按第10章规定记载。由于不是每天进行观测,为不漏记,应经常与所在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及时
记载。
E.2.10 生育期农业气象条件鉴定
总结分析大豆播种至成熟期间的气象条件,主要从积温、降水、日照条件等方面,分析气象条件对大
豆生长发育和产量形成的利弊影响。采用与历年和上一年资料对比的方法写出鉴定意见。
GB/T 34808—2017
E.3 农气簿-1-2的填写
E.3.1 植株叶面积测定记录
植株叶面积测定结果的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a) 测定时期:填写6.2规定的测定时期;
b) 校正系数:采用叶面积系数法测定,填写此项;
c) 株号:填写样本号,如每株叶面积数量超过表格数量,可占下一个株号栏;
d) 长、宽、面积:采用面积系数法测定时,填写长、宽和叶面积;
e) 合计:填写单株各叶片面积之和;
f) 单株叶面积、1 m²
叶面积和叶面积指数:当所有样本株测定结束后,统计记载;
g)
计算叶面积订正系数的测定记录,记入植株叶面积测定记录页,在备注栏中注明。
E.3.2 植株干物质重量测定记录
植株干物质重量测定结果的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a) 样本数:填写测定的样本株数;
b)
袋重:填写装分器官样本的空袋重量,若同一器官样本量大、采用多个袋装时,填写各袋总
重量;
c)
样本总重:填写分器官的总鲜重和总干重,其合计为样本总鲜重和总干重。干重称量多次,依
次填入,最后一次为干重记录,并计算合计;
d) 株重:填写分器官重除样本株数所得值,其合计为株鲜、干重;
e) 1m² 株重:填写株分器官鲜、干重分别乘1m² 株数的积,其合计为1 m²
株鲜、干重;
f)
含水率:以单株分器官鲜、干重计算分器官含水率记入相应栏,以单株鲜、干重合计,计算株含
水率并记入合计栏;
g)
生长率:以单株分器官干重计算分器官生长率并记入相应栏,以单株干重计算单株生长率,并
记入合计栏。
E.4 农气表-1的填写
E.4.1 填写规定
农气表-1的填写应遵循以下规定:
a) 农气表-1的内容抄自农气簿-1-1和农气簿-1-2相应栏;
b) 地址、北纬、东经、观测场海拔高度抄自本站台站气表-1;
c) 产量结构分析结束后,立即制作报表、抄录、校对、预审,半月内报出;
d) 各项记录统计填写最后的结果。
F.4.2 填写说明
E.4.2.1 发育期
发育期的填写包括:
a) 按照发育期出现的先后次序填写发育期名称,并填写始期、普遍期的日期;
b) 播种到成熟天数,从播种的第二天算起至成熟期的当天的天数。
GB/T 34808—2017
E.4.2.2 生长状况、生长高度、密度
抄自农气簿-1-1观测地段植株高度测量、密度测定、生长状况评定记录页。各项测定值填入规定测
定的发育期相应栏下。
E.4.2.3 产量因素
发育期栏填写产量因素测定时大豆所处的发育期名称,项目栏按5.6规定填入测定项目和单位,数
值栏抄自农气簿-1-1有关产量因素的测定结果。
E.4.2.4 产量结构
项目栏按7.1规定项目顺序填入并注明单位。测定值栏抄自农气簿-1-1分析结果栏的数值。地段
实产抄自农气簿-1-1相应栏。
E.4.2.5 主要田间工作记载
逐项抄自农气簿-1-1相应栏。若某项田间工作进行多次,且无差异,可归纳在同一栏填写。
E.4.2.6 观测地段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
观测地段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的记录包括:
a)
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观测记录根据农气簿-1-1相应栏的记录,对同一灾害过程先进行归纳
整理,再抄入记录表。先填农业气象灾害,再填病虫害,中间以横线隔开;
b)
受害期,大多数灾害记载开始和终止日期,有的灾害有发展、加重,农业气象灾害填写灾害严
重的日期,病虫害填写猖獗期。突发性天气灾害应记到小时或分。
E.4.2.7 生长量测定
抄自农气簿-1-2相应栏。植株或器官鲜、干重记入同一栏内,上面为鲜重,下面为干重,中间以斜线
分开。
E.4.2.8 观测地段说明、生育期农业气象条件鉴定
抄自农气簿-1-1。
GB/T 34808—2017
(资料性附录)
大豆农业气象观测簿及报表格式
F.1 图 F.1 给出了农气簿-1-1的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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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F.1 农气簿-1-1 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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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F.1 (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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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F.1 (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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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F.1 (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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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测地段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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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F.1 (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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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图 F.2 给出了农气簿- 1-2的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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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F.2 农气簿- 1-2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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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F.2 (续 )
F.3 图 F.3 给出了农气表 - 1的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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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F.3 农气表-1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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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F.3 ( 续 )
style="width:3.11992in" />GB/T 34808—2017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34808-2017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 大豆. 进一步学习